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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教育网云一龙:浅析纪检监察领域诬告困境-达拉特旗信访局

云一龙:浅析纪检监察领域诬告困境-达拉特旗信访局
云一龙:浅析纪检监察领域诬告困境
编者按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近年来,伴随着举报形式、信访渠道的日趋多元,诬告等破坏信访举报环境的行为也呈现出上升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对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了干扰利川人才网。日前,呼伦贝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云一龙撰文《浅析纪检监察领域诬告困境》,对诬告行为产生的基本原因及其负面效果,以及如何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有效防止和打击诬告行为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呼伦贝尔纪检监察”今予全文刊发,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参考。
浅析纪检监察领域诬告困境
云一龙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甚至“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的同时,诬告问题时有发生,这种行为的蔓延损害了党风政风民风,污染了政治生态,影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本文试通过对诬告行为的分析,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寻找破解诬告困境的途径。
诬告行为的分类
(一)贴牌式信访举报。此类信访举报在实践中最为常见,主要是举报人在反映个人利益诉求或其他信访问题时,为了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视风过舞流云,造成更大的影响,或者通过纪检监察机关“施加压力”,将一些地方或部门领导干部“贴”为被举报人冠县教育网,其标题一般为:某书记不作为、某局长欺压百姓等,但举报内容一般为征地拆迁争议、劳动纠纷、信访问题积案等,从信访举报内容来看与被举报人并无直接关系,此类举报多为实名举报。
(二)真假掺杂式举报。此类信访举报主要表现为,在少量事实的基础上,演绎推断、上纲上线、胡乱扣帽。例如,王某向某旗民政部门申请低保救助,但民政部门审核发现其不满足条件而拒绝,王某就以该部门吃拿卡要不给群众办事、对待群众态度恶劣、不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等内容对干部进行举报。在实际核实中我们发现,群众与干部在交流中可能存在争执,但坚持原则的干部在此事中难脱态度不好的恶名,而百口难辨。
(三)打击报复式恶意诬告。此类行为多因存在个人恩怨、有竞争关系、个人嫉妒心理发作,或者在换届期间发生。一般表现为罗织罪名、造谣中伤、吹毛求疵、以偏概全等方式,并且一信多投、多次重复。诬告者往往明知举报的内容失实,但极力以诬告行为来伤害被举报人。此类行为基本为匿名举报,但也存在一些假名举报,诬告者通过署其他领导干部的名字,进一步达到扰乱视听、挑拨离间的目的。从“四要件”来分析,此类行为符合诬告违纪或违法犯罪定性标准。
诬告行为产生的基本原因
(一)谋求不正当利益。在打击报复式诬告中,诬告者往往希望通过诬告打击被举报人,企图在人事变动或荣誉、利益分配中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仅仅为了满足自身狭隘的报复或嫉妒心理,恶意攻击他人。贴牌式信访举报中,举报人往往是为了实现个人不正当利益诉求。如信访人吴某,在90年代房改期间获得过房改补偿,随着近年来房产价值快速升高,吴某以政府侵害其利益为由多次重复举报,被举报人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待过他的信访工作人员,甚至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核实过该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其得到一套房产的不当诉求。
(二)诬告发现和认定机制滞后。目前对于诬告行为的发现,主要是凭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工作经验,对于重复信访举报通过前件的核实情况来发现。对诬告的认定,目前党内法规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通过“四要件”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来确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对诬告陷害违法和犯罪都有规定,认定标准相对严苛艾微儿。
(三)诬告成本偏低。《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对匿名检举、控告材料,除查处案件需要外,不得擅自核对笔迹或进行文检。而绝大多数诬告为匿名举报,因此难以查明匿名诬告真实身份微软五笔。在主客观要件定性上,对举报人主观方面取证困难,客观方面造成的影响情节难以认定,诬告者可以轻易以错告或者没有造成较重影响搪塞过关。对于贴牌式信访举报,因主体多为普通群众,其主观方面一般是追求自身利益诉求,不符合诬告陷害违法主观方面要件的要求,因此无法进行有力惩戒。
诬告行为的负面效果
(一)破坏政治生态。良好的政治生态是开展好一个地区或单位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诬告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使部分干部在贯彻落实中上缩手缩脚,不敢大胆创新或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本来结合地区实际落实政策效果会更好,但部分干部会考虑“这么做会不会被告,还是按照政策原封不动地做吧”镜子面具,使贯彻落实效果大打折扣。诬告助长不良政治文化,一些不良“圈子”“派系”往往通过罗织罪名诬告打压他人,造成互相猜忌、不良竞争的氛围。钱景峰诬告影响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如果受到诬告陷害,经济社会发展会失去主要动力。诬告助长选人用人不良风气抗倭侠侣,个别庸人庸才在干事创业上无所建树,却通过诬告来打压能人,一旦处理不当,会大大影响党的选人用人政策落实,影响干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二)打击干事创业积极性。诬告行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打击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张向北。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不敢干,如果形成干事创业的干部被打压,能人受到诬陷影响使用的氛围,就会形成人人往后退,工作没有人推进的恶性循环。让干成事的干部流泪,诬告行为一旦处理不妥或者澄清不及时,会让能干成事的干部受到精神上的伤害,甚至耽误干部的前程。比如某市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硬朗,在明查暗访中对违纪者不留情面,一些觉悟不高的干部大量投递举报信件,对该干部的执纪行为进行夸大演绎,严重挫伤了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严重扰乱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在信访举报处理上坚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每一件信访举报都认真处理。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内控制度,每个信访举报都要经历阅信、录入、移送呈批、移送、研判、分办、提出处置意见、会议研究确定、处置呈批等一系列严格的工作程序蜓组词,诬告信件在其中浪费大量的工作资源长垣天气预报。一些诬告信件在经过谈话函询或初步核实后发现是失实的,使纪检监察干部精力分散在没有意义的劳动上,影响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推进。诬告信件中掺杂大量虚假信息,造成纪检监察机关分析研判地区政治生态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不准确。
依规依法打击诬告行为
(一)保障党员公民监督权。打击诬告行为的前提是切实保障监督权,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章》《宪法》等都赋予党员和公民监督权,《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就保障检举、控告权利作专门规定。要坚持正面倡导sqtxfw,鼓励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权,防止监督权利异化。
(二)正确把握诬告要件。对诬告行为的追究一定要十分审慎,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注意从主观方面区分诬告、错告和诽谤。在主观方面,要认定举报人获取举报内容及情节的来源、举报的原因和目的、对自身举报行为的认识;在客观方面,要综合考虑举报信件的投递范围的对象、举报内容传播程度、举报事实的真实性、对被举报人影响程度、在被举报人工作和生活范围内的影响程度、对正常执纪执法活动的侵犯等;在主体方面,对身份为党员的举报人要严肃对待,对查证属实的应当从严从重处分。
(三)运用党纪国法对诬告者严肃惩戒。对于贴牌式信访举报的举报人,其主观方面一般都是为了自身信访问题的解决,举报人本身多为普通群众,对相关法律认识不足,对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了解不够。在处理中应以教育训诫为主,通过向其宣传党纪国法,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反映诉求,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协调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训诫。对于身份为党员或监察对象的诬告者,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监察法》第六十四条严肃查处,给予恰当的党纪政务处分,以儆效尤。对于造成恶劣影响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移送行政司法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给予行政处罚或刑罚。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应对诬告问题
(一)加强分析研判。在信访举报办理、问题线索处置两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分析研判。在信访举报办理中,对于明显属于贴牌式信访举报的,应当按照反映信访问题的实际内容录入办理,将信件转对信访问题有处理权限的单位或者信访部门。对匿名检举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没有具体实事的可不予置理,经分管委领导批准后予以留存。在问题线索处置中,注重发现问题线索存在明显漏洞、线索不具体存在明显臆测的,要果断运用第一种形态妥善处理,特别要防止对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
(二)落实了结澄清机制。严格执行谈话函询了结澄清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对情况说明予以采信了结的,及时将谈话函询结果书面通知本人。认真执行初核了结澄清相关要求史前育儿计划,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对反映失实的,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三)坚持全面把握和妥善处理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和厚爱必须是有机统一的。在对具体问题的处理中上,要树立大局意识,全面客观地看问题。既要看客观事实及其实质,又要看平时表现和基层党组织、群众的评价,广泛听取意见统合施策。防止别有用心的“告恶状”行为,利用党员干部工作中的错误、失误、过失做文章,干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陷害敢抓敢管的干部溥仪墓。要通过妥善运用“四种形态”和容错纠错机制,对问题进行最恰当的处理,维护和重建良好政治生态,让别有用心者没有生存空间。
(四)加强教育宣传。要坚持正面倡导,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宣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着力构建合法有序的信访举报环境。探索建立实名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举报人负责地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营造良好举报氛围。要曝光反面典型,对发现的性质恶劣的诬告者,要坚决运用党纪国法进行惩戒,并在一定范围内曝光,让诬告者知敬畏有收敛。(作者系呼伦贝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文档来源:呼伦贝尔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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